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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你没有理由不了解。
发布时间 :2019-03-06 10:23       文章来源:未知

对于跨境进口电商来说,税收政策直接影响利润,是贸易环节中极其重要的必修课。

税收政策直接影响模式

跨境进口电商通常采用直邮和保税自营、以及直邮+保税三个模式,这与税收政策有直接关系。
 

直邮模式


保税自营模式


 

各国海关对于进出口实物都有『货物』和『物品』的划分,两者按「是否有贸易属性」区分,适用不同的监管方式。

  货物:一般贸易方式下的监管,通常为「一关三检」,海关根据不同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商品需申请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适用于B2B。  

      物品:行邮(行李与邮寄)方式监管,原则上需按各国法律要求主动申报、按章缴纳『行邮税』,适用于B2C,但尺度上突出「自用」和「合理数量」,越界则会被视为『货物』。

  在直购模式中,消费者下单后,卖家直接通过国际快件将商品从海外寄送至国内,商品属于上述中的『物品』。

  而在保税自贸模式中,商品一般通过海运整柜大批量运送至中国的保税仓库,商品状态在入库时属于『货物』,消费者下单后直接从国内派送,出库时才属于『物品』。

  目前,跨境进口电商采取的税收政策是『行邮税』。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

  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课税对象包括应税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以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等

  行邮税的税率低于一般贸易进口税率。此外,在行邮税中存在50元免税额,这些都是目前国家扶持跨境电商的利好政策。

  
      政策文件解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59号文 署科函[2013]59号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税额基本计算公式为:

  完税价格×商品税率=应征税额

  商品税率

  其中,商品税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执行。大致如下:



 

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指的是海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

  对于保税自营模式来说,商品入库是作为『货物』,完税价格是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物的成交价格+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用等)

  对于直邮,海关目前已经有两张表格详细确定了『物品』的完税价格,表格中没有标注完税价格的物品,海关根据申报价值作为完税价格。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完税价格并不完全等于申报价值,海关会对申报价值进行评估。现在海关也越来越精明,甚至有专人实时查询对比淘宝价格。如果申报价值与《完税价格表》存在严重不符,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海关将按照实际价格来确定完税价格。
 

  50元免税

  按照公式若应征税额在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以在跨境电商中占比较大,同时也是税率高达50%的化妆品来说,只有价格在100元以下的化妆品才能享受免税的政策优惠。

  现在跨境电商的普遍玩法就是,保税自营模式下,尽量将物品累计税额超过免税额度的单子进行拆单,分开出库。部分平台则采用保税+直邮的方式,税额过高的商品从海外仓直接发货,一方面利用目前不完善的政策可以规避大部分关税,一方面降低保税仓库存的风险和成本。
 

  限值

  从港澳台寄来的,限值800元;从港澳台以外寄来的,限值1000元。对于单件不可分割物品,属于合理自用的,可超出该限值。

  也就是说对于多个商品的包裹来说,总体价值不得超过1000元,否则有风险,被检查到后,一则直接退运,二则报关,作为『货物』以一般贸易的手续交税(物品贸易关税+17%增值税+30%消费税)。

  但是政策中又补充道: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并放行。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包裹里只有一个自用iPhone6,虽然包裹价值超过了1000元,但是为『不可分割』产品,只要按照相应税率征税了,符合征税放行原则,就不存在其他风险。
 

  未来政策走向

  今年7月,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在国新办发布会表示,跨境电商进出口数据已经基本纳入海关统计,并透露正在制定更加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在国务院《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有所指示:

  “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订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此番动作的原因,主要是当前跨境电商利用行邮税政策中的『50元免税额』以及相关漏洞,成功地规避了进口环节中的所有税收。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的火爆,国家关税的流失越来越严重,引起了重视;其次,这对于从事一般贸易进口的企业并不公平。

  目前具体的政策尚未出台,可以预见的是,基于公平性原则,跨境电商的税率会逐渐靠近一般贸易税率。为了避免规避税收的行为发生,『50元免税』条款极有可能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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